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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啟用設備抓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行為 8天抓拍237起 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一車主被抓拍。 昨日,記者從安溪交警大隊獲悉,為消除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帶來的安全隱患,該大隊于11月1日啟用一套新型智能電子警察,專門用于抓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截至11月8日晚,該設備共抓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237起。 □本報記者 黃楓 通訊員 劉偉崗 文/圖 啟用新型設備抓拍亂用遠光燈 夜晚行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司機視覺上瞬間致盲,最短也要持續2秒的時間,無數事故就在這2秒之間發生。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一直是市民最厭惡、反映比較強烈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 從今年9月起,安溪交警大隊著手在安溪縣城的建安大道安裝新型智能電子警察,專門用于抓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相關設施于11月1日起啟用。 安溪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車輛在開啟或關閉“遠光燈”狀態時的“燈束”數量、光照強度或光照仰角是不一樣的,這款新型電子警察設備主要是利用這一感光判斷技術手段,來抓拍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在抓拍時,電子警察可以對機動車遠光燈進行抑制,抑制后的畫面既可以看清它的車輛燈束數量,也可以拍到違法車輛車牌。截至11月8日晚,該設備共抓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237起。 監控抓拍結合現場執法嚴厲查處 除了利用電子警察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安溪交警大隊還在轄區的部分路段,對該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近日,在安溪縣城河濱南路龍湖舊車站附近路段,兩側的路燈照亮著整條路面,視線良好,可卻有一些車輛仍開著遠光燈行駛,異常刺眼。一部開著遠光燈的小車被攔下來,民警上前進行查處?!敖粫嚨臅r候,你要把遠光燈切換成近光燈?!泵窬毯G褰逃緳C,并對其進行處罰。 交警介紹,司機夜間行車會車時,一定要正確合理使用遠光燈,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8條第5項,對違規使用遠光燈的行為,處以記1分罰款150元的處罰。在當天的整治行動當中,僅在河濱南路,交警就查處了13起“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表示,下一步,他們還將不定時開展整治。 遇對方違規使用遠光燈要主動減速 那么,在日常行車中,該如何正確使用遠光燈呢?交警介紹,在開啟路燈及其他照明條件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外改用近光燈;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如果碰到車輛濫用遠光燈,怎么做才正確呢?交警表示,駕駛員碰到濫用遠光燈車輛時,不可和對方開啟遠光燈“對射”,如果雙方都無法及時了解路況,極易導致事故的發生;碰到遠光燈車輛,應該及時閃燈、鳴笛提醒對向車主,及時調整車輛燈光狀態,并將車輛減速,這樣就能留足反應時間,盡可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