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船舶設備不全,安全系數較差,存在各種安全隱患。8月27日,記者獲悉,即日起,石獅市將開展為期一年的“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實現全面排查、源頭治理,分類整治、綜合治理,長效監管、系統治理,堅決清理取締違規修造船廠(點),嚴厲打擊利用“三無”船舶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實現全覆蓋排查、全鏈條整治、全方位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社會氛圍,推動海上船舶綜合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據介紹,本次清理整治“三無”船舶工作的重點對象為單位、企業、個人擁有或經營的無船名號、無船舶證書(登記)、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含鋼質、木質、玻璃鋼質船舶及泡沫排筏)和已納入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登記,但不符合管理規定的鄉鎮船舶等。具體包括:未在漁業、交通、海事等船舶登記機關依法登記且未納入鄉鎮船舶管理的船舶(含泡沫排筏);已納入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管理的鄉鎮船舶中,船長12米以上(含12米)的大中型非養殖用途涉漁船舶(含泡沫排筏,涉漁船舶系指從事漁業生產及其輔助漁業生產的船舶)、或船長5米以上的非涉漁船舶(含泡沫排筏);修造船廠非法在建、改裝的船舶;無照生產經營建造、改裝船舶的廠(點);船名雖經漁業、交通、海事等船舶登記機關核定,但未按規定或在未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手續的;已納入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登記,但擅自改變已登記的船舶用途,從事休閑垂釣、旅游觀光、載客、載貨等活動的鄉鎮船舶。 根據市安委辦工作安排,沿海各鎮人民政府在全面摸排現有“三無”船舶的基礎上,開展分類整治。其中,對于未在漁業、交通、海事等船舶登記機關依法登記且未納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的,涉漁船舶船長未滿12米(養殖用途涉漁船舶船長12米以上),非涉漁船舶船長小于5米的“三無”船舶,經所在村委會、鎮政府認定,確實屬于生計、生產需要,通過安全評估符合鄉鎮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按照我市鄉鎮船舶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納入鄉鎮船舶統一管理,嚴格登記造冊,并明確其活動范圍與作業內容,嚴禁從事與登記用途不相符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評估不合格、無法整改到位的堅決予以清理;對于非養殖用途涉漁“三無”船舶船長12米以上、非涉漁“三無”船舶船長5米以上的(含納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的船舶),做到應拆盡拆;對于確實一時無法完全拆解的,要制訂處置方案,明確工作機構和責任人、處置方式和時限要求。在未拆解、存續期間,應集中停放看管,嚴禁作業。 清理整治期間,市安委辦將及時掌握轄區內的工作進展,適時開展督查調研,對抓而不實、玩忽職守、整治不力的有關部門,嚴格追責問責。特別對“三無”船舶數據統計與實際查處數量差距較大、虛報或瞞報清理整治行動查處情況、包庇相關企業或個人的情況將進行嚴肅處理。市農業農村局牽頭,海事、交通、公安、海警等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定期開展海上綜合性聯合執法行動。聯合行動要針對重點區域,突出整治重點,強化部門協作,實行“海上一把抓、岸上再分家”,從嚴從重打擊違規船舶。各涉海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常態化部署力量,突出重點區域布防,持續推進聯合摸排、聯合執法、聯合處置,強化上下聯動,形成綜合執法合力。市農業農村局設立24小時舉報電話(88637190),對于10月31日以后仍然存在的異地掛靠鄉鎮船舶或違法違規三無船舶,查實后給予舉報人每艘1000元人民幣獎勵。 (石獅日報記者林富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