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管理,強化批后監管,推進村莊規劃精準實施,安溪縣湖上鄉嚴格落實“四到場”制度,與“網格化”管理體系聯防聯控,有序有效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 加強頂層設計,健全治理機制 制定并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村民住宅建設“四到場”有關工作的通知》,落實多部門聯抓共管的“四到場”制度,即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批放到場、施工關鍵節點巡查到場、村民住宅竣工驗收到場,進一步規范村民住宅建設行為。 落實進度跟蹤,強化全程監管 切實加強對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申請、審批、建設、驗收的全程監管,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后均未出現移位、擴大占地面積等現象。 立足抓早抓小,加強網格巡查 保持高壓態勢,加強動態巡查,針對農村未批先建、亂搭亂建等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整改”,有效遏制群眾違建和亂建行為,使土地利用和城鄉建設得到規范管理。(通訊員 陳棉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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