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1日訊(通訊員 許美宣)從2002年持續到今天的糾紛,經歷了民事判決、強制執行、檢察監督多個階段,案件雖然終結了,但是凌某甲的心結還是未解開。對于這樣一場糾紛,南安市官橋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邀請律師參與到調解中。 2002年,凌某甲的丈夫洪某某與湖南省汨羅市某中學電器廠買賣欠款糾紛,1月初,南安市人民法院于判決洪某某償還貨款及違約金。另有洪某某與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02年12月經南安市人民法院判決洪某某償還張某某借款及利息。因洪某某一直未履行,且無力償還,兩個案件均進入執行程序,洪某某與凌某甲共有的官橋鎮的住宅被拍賣,經過多輪流拍,2004年12月30日再次拍賣過程中,凌某乙拍下該房屋,汨羅市某中學電器廠、張某某領取欠款后,房屋拍賣款剩余部分由洪某某自行領回,并于2005年3月22日配合房屋移交。 凌某甲于2005年1月5日向南安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提出法院拍賣房子過程其并不知情,房子是唯一安身之所且被賤賣等主張,法院通知其到庭后逐一釋明和駁回。 因房屋老舊,2024年,凌某乙想將房子拆除重建,凌某甲多次到現場阻攔建房,并就南安法院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向南安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檢察院對執行程序中的執行不當提出檢察建議。 雖然案件了結,但是凌某甲與凌某乙之間因為買房引發的矛盾并未終結,村、鎮調解員多次從中調和,一場持續二十年的糾紛并不容易化解。為了盡快解開凌某甲的心結,南安市司法局及官橋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邀請福建求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到現場進行法律釋明,律師對具體的法律問題作出了詳細的解釋,解答了雙方的疑惑,并提出專業的法律意見。律師作為中立方,更有利于當事人更客觀看待問題,意見更容易被當時方聽進耳,記在心,踐于行。 官橋鎮組建有由鎮政府法律顧問、村級法律顧問組成的10人調解業務法律顧問團隊,負責為矛盾糾紛調處“一站式”中心提供法律意見。在基層調解中融入律師的力量讓調解更專業,也是對調解員和群眾的生動普法,助力暢通法治建設“最后一公里”,不僅案結,還要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