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站出發層停車限時8分鐘 超時車輛違反禁令標志,記3分罰款150元,本月15日起實行  動車站二樓送客區的黃網線內不能停車,但仍有不少司機在此處停車,造成擁堵。 記者 傅恒 王柏峰 通訊員 邱文峰 文\圖 針對泉州動車站的種種交通亂象,4月15日起,交警將在二樓出發層實施限時8分鐘交通管理措施。超時車輛將會因違反禁令標志,被處以記3分罰款150元的處罰。 進入出發層車輛即停即走 超時將記3分罰150元 屆時,交警部門將采用設置在進出口的電子卡口系統,自動分析判斷進入的車輛是否超時,并自動將超時停留的車輛錄入交通違法信息系統,這些車輛將被記3分罰款150元。目前,市交警支隊已經設置了相關的禁令標志、車道標線,并清除原有的臨時停車泊位。 交警提醒市民,請進入出發層的車輛即停即走。需要長時間停留的,請開到周邊的停車場停放。 自助取票廳外 黃色網狀線內禁止停車 不少乘客圖方便,在自動取票廳位置停車取票,既妨礙其他車輛上坡,也存在交通安全隱患。4月15日起,交警將對二樓出發層自動售票廳前面通道實施嚴格的禁停管理。市交警支隊已在該位置安裝高清監控探頭,并施畫了黃色網狀線。該標線的含義為:禁止車輛以任何原因在該區域停車。交警部門將通過監控進行抓拍,違反規定停車的將被記3分罰款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