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案認罪認罰:王某保等八人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案 【簡要案情】2019年3月至5月間,被告人王某保、劉某明、許某戰、王某、石某煒、唐某智、單某、李某及張某(另案處理)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分分合合在石獅市多家酒吧,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相對固定的惡勢力團伙。 【法院裁判】公訴機關提出量刑幅度建議。在辯護律師的見證下,該案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八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至三年不等。 3、公司化形式討債、充當地下執法隊:劉某等四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案 【簡要案情】2016年2月以來,吳某利、吳某銘(已判決)伙同李某芳(另案處理)先后糾集刑滿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插手他人經濟糾紛,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強行收取逾期還貸車輛,多次實施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吳某利、吳某銘、李某芳為組織、領導者,以吳某偉等4人(已判決)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劉某、許某耀、王某偉、王某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福建及周邊地區形成重大影響,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吳某利等人還拉攏、腐蝕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劉某猛,通過其非法獲取車輛行動軌跡等信息,指使組織成員糾集被告人劉某、許某耀、王某偉、王某等人,采用追逐、攔截、恐嚇、制造車輛追尾、強拉硬拽、強拿硬要等手段強行收取他人車輛,自2016年9月成立恒泰克公司,2017年2月成立聯創公司以來,共強行收取他人車輛196部。 【法院裁判】被告人劉某、許某耀、王某偉、王某參加吳某利等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又同其他同案人在吳某利等人糾集下,多次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或強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至四萬一千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