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11日訊(本網記者 潘賢利 通訊員 林清鍛)記者從安溪獲悉,為確保公眾健康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安溪要求建筑工地復工要實行申報制度,并落實好物資儲備、人員管理、工地防護、宣傳等各項防控措施。 安溪對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要復工的項目,要求必須實行申報制度,并按規定逐項開展自查,經住建局及屬地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后方可復工。同時建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牽頭,項目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組,開展防控工作和復工作業兩手抓工作。 開工前,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做好員工健康防護,確保物資有足夠的儲備量,要配置消毒液及噴灑器、電子測溫槍、體溫計、醫用酒精等防疫物資,口罩需儲備7天的使用量。 對所有從業人員實行登記健康情況,建立健康檔案。對返崗人員要在遠離辦公、生活區設置集中留觀隔離區,合理安排好隔離區的居住條件、飲食安排,配置防疫專管員。 各在建工地要對工地進行封閉施工,加強出入口管理,嚴禁非施工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并落實好噴淋(霧)措施。進入工地的所有人員進行登記、測量體溫、檢查防護口罩等。對每次進場的材料運輸車輛都要做好消毒、沖洗措施及人員體溫監測、來源等信息的登記及信息報告;對離場車輛要做好密閉運輸并沖洗干凈方可離場。 工地現場環境整治及消殺方面,必須對工地、宿舍、食堂、廁所等重點部位進行全面衛生消毒。工地有設置食堂的,要采取分餐打包,避免人員密集就餐、面對面用餐。 此外,通過宣傳欄、微信群等加強防疫宣傳教育,對所有班組長進行崗前防疫知識培訓,引導工人規范防控行為,做好個人防護,并及時做好疫情報告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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