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記錄,讓執法經得起監督 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既是確保程序合法的有效約束,也是保護公民權益的有效安排。每一個案件都要制作執法卷宗并附上執法光盤是泉州交通執法落實全過程記錄的一個有力做法。 目前,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共配備執法記錄儀、攝像機、照相機等取證設備292臺,通過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方式,為執法插上“監督接頭”,倒逼執法規范化,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各項權利。 全案件審核,守住法律的底線 法制審核是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目前,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共配備1家法律顧問、4名公職律師、15個法制員,在上級規定的重大執法決定要進行法制審核的基礎上,要求每一起行政執法案件均應經過法制審核,否則不能作出執法決定。 2020年至今,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共審核1669件行政執法案件(其中重大行政處罰223件)。法制審核人員既審“偏”又糾“錯”,發揮了法律“守門員”作用,為執法決定守住法律底線,使執法者不越過權力的邊際,規范執法行為,防范執法風險 向透明要公信力,讓每次執法都經得起監督和檢驗,這也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價值所在。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整肅政治生態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舉措,也對全面落實從嚴治黨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今后,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將繼續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規范執法行為、降低廉政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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