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標電動車 泉州再出招 從源頭等環節做詳細規范;將通過優化信號配時等方式推廣“綠波”通行 東南網9月3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徐錫思)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制訂《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在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方面雙管齊下,著力解決生產、銷售和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突出問題。 規范源頭管理方面,實施方案作了詳細規定,例如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制定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的工作意見,指導各地嚴把銷售源頭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竄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新國標的要求。 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身份、地址、聯系方式等真實信息的核驗、登記,嚴禁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在平臺上銷售;對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將大力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明確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機動車道寬度;非機動車、行人密集的新改建公路和城市出入口的新改建公路應當根據需要和現場情況設置非機動車道;完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過街設施,設置足夠面積的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有條件的地方應在等待區設置林陰綠化、遮陰蔽雨等設施。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完善交通安全設施,推廣“綠波”通行,通過優化信號配時等方式,精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時空銜接和交通流微循環,提高通行效率。在交通流量較大的次干道以上道路視情況設置機非分隔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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