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6日訊(本網記者 潘賢利)2月6日起,永春縣所有村(社區)、單位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或半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體溫并出具身份證等有效證件……6日,永春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第17號公告,決定實施“十個一律”防控措施。 永春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第17號公告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十個一律”防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縣所有村(社區)、單位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或半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體溫并出具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非本村(社區)人員一律勸返,如遇特殊情況做好備案登記。 二、加強公共場所管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須的公共場所、商戶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使用中央空調的,一律關閉;對電梯等小型密閉場所一律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測量,做到不滯留、不聚集;快遞、外賣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 三、各類出租房管理主體一律進行流動人口申報,各類出租人、中介機構一律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來自湖北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如未及時報告,或隱瞞的,將追究主體責任。 四、非“三必需一民生(保障縣域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涉及穩定生產、服務保障等重要國計民生)”的經營單位(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雇主)在2月9日24時前一律不得提前開(復)工。實行復工審批制度,各經營單位應提前三天向所在鄉鎮(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再由鄉鎮(行業主管部門)呈報縣應急指揮部返工勸導組審批或備案。 五、在疫情重點地區解除疫情前,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一律勸返,一律嚴禁各類企業、單位、個人為疫情重點地區的來永人員提供接納和方便。若不聽勸阻,出現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入永的必須雙重報告,即入永人員本人和提供居住地的業主,都要在1小時內主動向所在地村(社區)報告。 六、永春籍在外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律暫緩返永,確需返永的,一律第一時間向居住地的社區(村)報告,并承諾報告的真實性,同時接受隔離觀察14天。各商會、同業公會等社會組織應發動在外會員(尤其是疫情重點地區的會員)遵守少出門、少流動等相關防控要求,暫緩回永。 七、屬于醫學觀察或健康管理對象的,在隔離期屆滿前,一律不得離開隔離限定區域,并進行體溫測量等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一律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按防控預案由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診療排查。對出現確診病例的一律視情況對社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精準的封閉式隔離。 八、“紅事”一律停辦,“神事”一律不辦,“白事”一律從簡,并按規定報鎮、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 九、全體居民一律做好居家防控措施,倡導每個家庭由專人負責生活必需品采購,不扎堆、不聚集,盡量不外出。黨員干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十、全體居民、流動人口、企業、單位、市場主體等一律自覺遵守以上規定,不服從防疫期間管控規定、拒不聽從村(社區)管理的,一律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鼓勵和歡迎廣大群眾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問題線索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595-23978760。疫情防控期間,一旦發現從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來永且未向村(社區)登記的,凡舉報一例,經查證屬實,獎勵舉報人500元;被隔離人員未嚴格落實醫學觀察、健康管理防控措施的,凡舉報一例,經查證屬實,獎勵舉報人200元。 本通告自2020年2月6日起實行。 永春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