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一次性交通補貼 戶籍在泉州以外的外來務工工會會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在編人員),在規定時間(2020年1月15日至3月20日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從戶籍所在地返回永春,按省外300元、省內200元給予個人交通補貼。實際費用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補貼。 非公企業職工醫療互助優惠 對永春縣規上工業企業和縣級以上重點項目的在職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由所在企業工會統一組織參加泉州市職工醫療互助活動,首次參加的實行3個月免責期。參加互助活動的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由縣總工會補貼24元。 企業核酸檢測費用補貼 支持規上工業企業和縣級以上重點項目組織對湖北(武漢)及其他疫情重點地區以外入永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按檢測費用的20%給予企業補貼。 冷藏保鮮農業企業一次性補貼 對雞蛋、食用菌以及蔬菜冷藏保鮮的農業企業,按存放體積一次性給予企業40元/立方米的補貼。 金融保障服務 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引導法人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降低資金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困難的企業,不得抽貸、壓貸、斷貸,給予一定還款寬限期并做好展期、續貸,提供“無間貸”“無還本續貸”等貸款周轉服務;對寬限期內無法償還的貸款延長貸款期限且不計罰息復利。對具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逐戶對接金融服務需求,提前研判風險并主動提供過渡周轉授信。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貸款由“按月”調整為“按季”計息。 防疫物資保障 統籌調度保障工業企業和縣級以上重點項目復工在崗人員的口罩需求。 企業用電用氣補貼 從2020年2月起3個月內,對每月用電用氣量超過2019年12月用電用氣量70%的規上工業企業,按月增加量分別給予0.02元/千瓦時、0.05元/立方米的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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