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9日訊(本網記者 謝玉妹)19日,《豐澤區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正式發布。《意見》明確了招生辦法、招生程序和時間。 民辦初中招生辦法 中心市區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 1.民辦初中學校原則上在縣域范圍內招生;屬于市教育局審批或寄宿制學校的,可在學校申請并經市教育局批準擴大的范圍內招生,但一般不實行全市范圍招生。 2.全市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報名招生,允許學生兼報。民辦初中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應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3.各民辦學校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區(泉州市中心市區指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和面向外縣(市、區)的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均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 4.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收費有別于公辦初中學校,學生和家長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前,務必要先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根據學生個性、家庭經濟狀況等實際,理性填報志愿,填報志愿前在報名點填寫有關承諾的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豐澤區其他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根據本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返回原籍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5.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未超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應一次性全部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數面向其他批次錄取,按本實施意見的有關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組織錄取。 6.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于5月17日前報送豐澤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其招生簡章應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辦學特色、不違規招生承諾等。 7.嚴格執行民辦初中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各民辦初中學校須與錄取學生逐一簽訂《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各持一份備存。 8.民辦初中學校在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結束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應在7月12日前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申報自主招生補錄并遞交其方案,經學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門批準后按規定于7月20日-27日自主招生補錄(區屬民辦學校補錄方案經區教育局批準后報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若擬錄取其他公辦初中學校對口直升的招收對象,必須經原對口直升學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 9.各民辦初中學校于7月28日前匯總補錄的學生名單,填報《泉州市民辦學校初中錄取學生呈報表》后報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區屬民辦學校補錄名單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市局備案)。8月15日前,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結果上傳至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