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靈活就業人員可繳納公積金 記者從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泉州市再次出臺惠民新政,從6月11日起,泉州市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繳納住房公積金,共享政策紅利,助力實現安居夢。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泉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已在泉州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正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個月(含)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為原則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并享受與單位繳存職工同等的提取、貸款、年度結息、稅前抵扣等權益。 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收入等方面較不穩定的特點,管理辦法明確了繳存方式三個方面的統一:一是統一繳存基數,以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認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二是統一繳存比例,以20%為統一繳存比例;三是統一扣款區間,于每月1—25日之間從約定一類銀行卡劃扣并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在泉州市連續正常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時限的,可按泉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借款人按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支付貸款利息,貸款銀行按商業住房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利息差額由公積金中心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設置了靈活就業人員貸后繼續履行應有義務的條款。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發放后,應當繼續履行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且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時的繳存基數。靈活就業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后,累計斷繳6個月及以上(已補繳的不納入計算累計斷繳)的,貸款銀行可對其剩余貸款本金按同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利率計息,公積金中心不再對其進行貼息。(泉州晚報融媒體記者許鈸鈸 通訊員周育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