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5日訊(通訊員 張璐 陳曉燕)近日,惠安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及跨省企業(yè)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在案件辦理中,惠安法院案件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當事人為省外企業(yè),以調解的形式,幫助其減少異地訴訟的不便和成本壓力,減輕訴累,提供了及時、有效的司法保障。 本案中,原告系泉州某科技公司,從事設備供應,被告則為遠在廣東省的某紡織廠。雙方于2023年3月24日簽訂《設備購銷合同》,約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生產所需設備,并明確約定了付款期限及爭議解決方式。然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被告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導致雙方產生糾紛。原告在多次催收無果后,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于2024年5月28日將被告訴至惠安法院。 “法官,我是外省企業(yè),來參加一次訴訟成本較高,能否盡快為我們解決糾紛?”前來應訴的被告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對案件承辦法官說道。 案件承辦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深知跨省當事人訴訟成本高及不便之處,于是當日便依法組織調解,努力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充分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和意見,耐心釋法明理,指出了合同雙方履行的義務和責任,并積極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案。 最終,經與雙方企業(yè)面對面溝通協(xié)商,雙方便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由被告以分期付款方式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款項,并當場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此次調解的成功,案件承辦法官以最為高效的方式為雙方企業(yè)解決了糾紛,達到了買賣合同糾紛的最佳案件比,是惠安法院依法惠企安商的有力體現(xiàn)。 惠安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繼續(xù)秉承司法為民的宗旨,積極回應企業(yè)訴求努力為企業(yè)發(fā)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yōu)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