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現場開罰單。鯉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供圖 東南網8月3日訊(本網記者 施遠圻 通訊員 吳秋瑜 林瀅)近日,鯉城轄區某小區物業公司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工作責任,經多次督促仍未整改,鯉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其給予立案處罰,并開出1000元罰單。這也是泉州市首次開出的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的罰單。 “此前,我們針對全區物業管理小區垃圾分類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一小區物業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工作責任,違反了有關規定。”鯉城區垃圾分類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檢查人員隨即指出存在問題,責令物業公司限期整改到位。近期,他們開展“回頭看”,發現問題仍未整改到位,依法對該物業公司作出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給予立案處罰。 鯉城區垃圾分類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處罰的目的在于教育和警示,督促物業管理責任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不斷提升物業小區垃圾分類工作實效和投放點精細化管理水平;物業對不符合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要予以勸告、制止,并引導業主逐步從“要我分”到“我要分”轉變。 作為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近年來,鯉城不斷探索可復制的“和鯉”分類模式,家庭廚余分出量從每天1-2噸提升至每天7-8噸,取得了較好成效。去年9月以來,鯉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鯉城區住建局,對全區物業管理小區垃圾分類開展常態化執法,重點對轄區生活垃圾混投、場所容器標識錯誤、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等問題進行檢查。截至目前,已下發整改通知書(提醒單)47份。 下一步,鯉城將加大對轄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檢查力度,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責任,抓好常態化管理。同時,聯合相關部門,持續健全常態化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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