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發文批復,原則同意《泉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修編)》(以下簡稱《保護規劃》)。 泉州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戶城市、全國著名僑鄉,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根據批復,泉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層次分為市域層次,歷史城區及周邊環境層次,歷史文化街區及風貌保護區層次,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及優秀工業遺存、傳統風貌建筑層次等四個層次。其中,歷史城區范圍總面積7.08平方公里,包括泉州古城6.41平方公里、豐州古城0.67平方公里,劃定歷史文化街區8片、風貌保護區20片。 批復要求,泉州要妥善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城鄉建設及大型基礎設施選址應當避免對保護要素及其周邊環境造成破壞,延續泉州歷史文化遺存的空間特色,保護泉州古城和豐州古城的城垣形制、傳統街巷等歷史環境要素。嚴格控制建筑高度和景觀視廊,維持歷史地段的空間尺度,歷史文化街區及風貌區內的新建、改建建筑必須嚴格遵守規劃高度控制要求。積極探索建立高效的規劃管理機制,抓緊編制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等詳細規劃,加快歷史建筑公布、掛牌、測繪建檔和保護圖則工作,探索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新模式,加強業態引導和環境整治,煥發歷史建筑活力。持續推進“老城提質”,疏解歷史城區功能,緩解交通、人口和開發建設的壓力,改善人居環境品質。 此外,批復還對《保護規劃》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等作出統籌安排。(泉州晚報融媒體記者黃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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