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小學幼兒園招生意見出臺,招生辦法作了進一步細化 今秋計劃招收1650名一年級新生 3月31日,2021年秋季泉州市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出臺。今年市直小學計劃招收1650名一年級新生,市直幼兒園計劃招收1242名小班幼兒,各校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總體相同,招生辦法在延續(xù)去年政策的基礎上,有作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明年秋季招生起,對于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購房落戶的,招生政策有較大變化。 【市直小學】 招生計劃與去年總體相同 泉州市直小學招生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各市直小學招生計劃與去年一致,具體如下:泉州市實驗小學:350人;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450人;泉州市晉光小學:650人(南俊校區(qū)250人、東海校區(qū)400人)泉州市第二實驗小學:200人。 各市直小學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總體相同,今年主要是對一些服務區(qū)域范圍的表述進行細化和明確。特別注意的是,市晉光小學東海校區(qū)招生服務范圍中,海星小區(qū)二期住宅區(qū)僅限原拆遷安置戶,海星小區(qū)擴建項目范圍內住宅區(qū)僅限原拆遷安置戶,北星社區(qū)蓮垵、坪上自然村僅限原村民的子女。 招生辦法進一步細化 明確學位不足時的招生辦法 與去年相比,今年市直小學招生辦法作了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1.細化明確優(yōu)先招收對象的具體條件要求。各市直小學優(yōu)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qū)域內戶籍、住房產(chǎn)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具體條件:①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qū)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chǎn)一致(產(chǎn)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chǎn)與實際居住一致;②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qū)域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日前;③招生服務區(qū)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2.補充明確學位不足情況的招生辦法。如果招生服務區(qū)域內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及按政策應照顧對象的數(shù)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則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或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qū)域時間先后等辦法錄取(7月23日進行)。沒有被該校錄取的,由市、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籌安排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接收入學。 3.補充明確有剩余學位情況的招生辦法。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錄取辦法招收部分戶籍在本校招生服務區(qū)域內但不符合戶籍、住房產(chǎn)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等對象入學(7月25日進行)。 4.對明年的招生政策調整作出預告。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市直小學認定招生服務區(qū)域戶籍、住房產(chǎn)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對象時,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要求: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chǎn)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chǎn)權證或不動產(chǎn)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chǎn)權人產(chǎn)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②招生服務區(qū)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市直幼兒園】 各市直幼兒園小班招收符合條件的年滿3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泉州市特殊教育學校附設幼兒園(泉州市培蕾實驗幼兒園)同時招收符合條件的3~7周歲特殊幼兒。 今年市直幼兒園招生計劃與去年相比有作個別調整。泉州幼師附屬幼兒園:210人;泉州市溫陵實驗幼兒園:240人(井亭園區(qū)90人、東海園區(qū)150人);泉州市刺桐幼兒園:150人(刺桐新村園區(qū)90人、崇福園區(qū)60人);泉州市豐澤幼兒園:300人(豐澤新村園區(qū)150人、城東園區(qū)150人);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90人;泉州幼高專附屬東海灣實驗幼兒園:180人;泉州市特殊教育學校附設幼兒園(泉州市培蕾實驗幼兒園):72人(含特殊幼兒、普通幼兒)。 今年各市直幼兒園的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總體相同。豐澤幼兒園城東園區(qū)因周邊樓盤的業(yè)主還未全部入住,招生服務范圍繼續(xù)暫定一年。 (記者 曾聰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