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指南 行人、非汽車禁止上橋 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高速公路指“能適應年平均晝夜小客車交通量為25000輛以上、專供汽車分道高速行駛、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泉州灣大橋橫跨泉州灣南北,按高速公路標準設計建造,設計時速高達100公里,實行全路段封閉式管理,并無設置騎行、觀光車道。海上風力大、風況復雜,車輛多、車速急,行人、非汽車禁止上橋,騎行、跑步不僅不可行也不可取。 駐留觀光可能被扣6分罰200元 泉州灣大橋橫跨泉州灣南北,沿線風景十分壯麗,能否駐留應急車道觀光拍照呢? 非法駐留等同玩命 高速公路屬封閉式道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情況,車輛通行將受到影響,往往只能排隊緩行甚至是排隊等候,救援車輛只能沿高速公路到達現場,此時應急車道就等同于“生命通道”。 且緊鄰應急車道行駛的一般是大型客貨車,大車駕駛人受車身影響右側盲區較大,而且正常情況下應急車道不應有車輛、行人出現,否則將導致應急車道違規駐留的危險系數成倍增加。 因此,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違規駐留不僅占用生命通道,可能妨礙事故救援,而且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容易誘發安全事故,小則險象環生,大則造成事故、車毀人亡。 扣6分罰200元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非緊急情況時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罰200元、扣6分,駕駛營運客車罰200元、扣12分。對于一年僅有12分可扣的駕駛員,這筆賬實在太不劃算。 應急車道這么用才科學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如果確實遇到故障等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開啟危險警報燈,將車停靠在緊急停車帶內,并在車后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標志;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后霧燈;司乘人員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靠車輛右側)的安全地帶,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12122,請求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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